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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人-女人最新章节 正文 第72节:第一章她世纪-女人传说(7)




  一种社会风气对人的教化是非常深刻的,许多不合理的事情,如果大家都这么做,谁也不会认为有什么不合适,所以“贞节”这种现象,到了明代,已经变成迷信了,变成教条了,谁还会怀疑这有什么不合理?谁又会考虑到妇女生命的价值?从这以后,张烈妇的“妇道唯节是善,值变之穷,有溺与刃耳”,这句话成为全国上下,母诫其女,姑戒其媳的普遍要求,甚至成为妇女的自觉行动了,所以每次战乱之后,总是留下一批节妇烈女,“贞节”提倡到这种地步,真是无以复加。

  中国妇女的非人生活,到了清代算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。

  “清律”规定,“守节十五载以上,逾四十而身故者”,“一律旌表”,而对再嫁之妇,清代规定不得因夫或子贵而请求封爵。《大清会典》中明确规定:“民间贞女,未婚闻讣,矢志守节,绝食而尽,照例旌表。”仅清初80年间贞妇烈女即达12000人。“福州旧俗以家有贞女、节妇相尚,愚民遂有搭台死节之事。凡女已字人,不幸而夫死者,父母兄弟皆迫女自尽。先日,于众集处搭高台、悬素帛。临时设祭,扶女上,父母外皆拜台下。俟女缢讫,乃以鼓吹迎尸归殓”。

  1913年袁世凯窃取了中华民国大总统职务后,提倡尊孔读经,推行了一系列复古倒退政策,强化表彰节烈的政府行为,要求妇女片面守贞节。同时,极力摧残妇女运动,解散妇女参政团体,在法律上剥夺妇女的自由权利。1914年,袁世凯政府颁布了一个《褒扬条例》,第一条第二款规定“妇女节烈可以风世者”可得褒扬,由大总统给予匾额题字并颁发金质或银质奖章。1917年又颁布了《修正褒扬条例》其中第一条第七款为“节妇烈女”,由“内务部呈请褒扬之”。在它的施行细则中对于贞女节妇的定义、守节年限以及具体褒扬办法都做了具体规定:

  节妇:其守节年限在30岁以前至50岁以后,如果年未50而身故,以守满10年为限。

  贞女,凡女子未嫁,夫死自愿守节者。

  烈妇烈女,“凡遇强暴不从致死或羞愤自尽及夫亡殉节者属之”。

  本来,生老病死是自然现象,丈夫死了必然会出现寡妇,未婚夫死了,必然会出现“未亡人”,然而,北洋政府用法律形式鼓励妇女守节或者殉夫,这种意义是非同小可的。由于官府的提倡,各地纷纷报道节妇烈女的消息,呈请褒扬的条文不断;社会上掀起一股为节妇烈女树碑立传的逆流,成为当时一种社会时尚。据当时北京某报记载,浙江海宁有一个姓唐的烈妇,在丈夫死后的98天内,自杀了9次,投河、上吊、服毒、绝食,最后服砒霜而死,得以殉夫,获得“烈妇”的美名,当时的文人大加赞赏:“非所称百挫千折有进无退者乎?”这么杰出的烈女,自然得到官府的褒扬和奖赏。例二,郭烈妇传。郭邓氏在丈夫死后,守着儿子共度时光,不久儿子也夭折了,郭邓氏悲痛万分,她关起屋门,悬梁自尽。她母亲发现后,破门而入,将她解下,邻居说,这种情况应当让青壮年男子“布气”(人工呼吸)才能活过来,她母亲找来邻居小伙子,把她救活了,可是,她苏醒后知道某个男人为她“布气”,觉得受了奇耻大辱,竟然用剪刀把自己的嘴唇剪掉,最后还是自杀殉夫了。例三,一位19岁的少女,未婚夫死后,绝食7日,家人不忍心,一直劝她,她喝了一点粥,表示,就是暂时不死,也要到未婚夫家服丧3年,然后归报地下。尽管如此,当时封建文人仍对此遗憾和惋惜,为余氏女做传的朱尔迈说:“余氏女果能死于7日之内,岂不甚幸?”

  为了培养更多的节妇烈女,各地兴办的女学校中普遍设立“修身课”,内容是教这些女孩子怎样做一个节妇烈女。鲁迅在《我之节烈观》中,他把所有活着的女子分成三类,一种已经守节,很好,这种人正蒙表彰,不必说了;第二种是不节烈的人或改嫁或忍辱偷生者,中国人有一句话“一失足成千古恨”,只好任其羞杀,也不值得说了;关键在于第三种人,是指尚未出嫁,或出嫁了丈夫还在,又未遭到强暴,节烈与否尚不得知的人,这种人才是最要紧的,一经感化,她们便打定主意“如果将来丈夫死了,绝不再嫁,遇到强暴,赶紧自裁。”因此,鲁迅说“节烈的人经过表彰后,自然品格最高,但当圣贤是有条件的,即使立志极高,万一丈夫长寿,天下太平,便只好饮恨吞声,做一世次等的人物。”从这段刻薄的话中可以看出,表彰节烈对于妇女的影响,一旦形成一种社会风尚的话,节妇烈女成为妇女的楷模,势必产生越来越多的节妇烈女。

  贞操带

  有贞操必有“贞操带”。

  贞操带——强迫女性为丈夫守贞操而佩带的一种器具。最著名的贞操带是威尼斯的卡勒拉所制——由两片铁片组成,顶端缚有铁带,可拴在女子的腰间。两个铁片上各有一个孔,供排泄用,孔的阔度仅能容一个手指,且有尖锐的铁齿,据说这样既可以防止她们不洁,也能防止她们自慰。

  早期的贞操带主要是针对女性的。关于贞操带的历史追溯,通常首先被提及的是11世纪开始的十字军东征。据说这是东征的战士们发明的,为了保护妻子免遭强暴或防止妻子不忠。第一次东征,有30万男人订婚或结婚了,但是最终只有2万人返回家乡,少数人死于战争,大多数人死于瘟疫。28万人的妻子穿着贞操带数年而等不回丈夫,这样广泛发生的事情,历史上完全没有记载是不可想象的,但是确实没有可靠的文献证据。现有的记载全是此后三四百年,即15世纪以后的。关于贞操带起源于十字军东征,或者起源于欧洲的中世纪之说,至少目前根据不足。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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